其实,针对“有对象还自己解决”这个现象,已经有很多人做过统计调查研究,例如潘绥铭在《性之变》一书中提到:“把三次全国调查的结果汇总起来看,在婚或同居的男女中,有24%的人在笔者调查之前的12个月里仍然有过自摸,只不过次数的多少不一样而已。”
潘绥铭觉着“婚内自摸急剧增加”的现象反映出了深刻的文化变迁,而且不仅仅是性的变化,更是婚姻性质的巨变,我将他的解释总结一下大概是这样:同居后仍然自摸的行为其实是夫妻传统性行为的一种补充,是一种独立个体相互结合的新方式,是一种更高级的夫妻关系艺术。
我比较赞同潘绥铭的观点,在我看来,“有对象还自己解决”是一种正常的现象。从广义上来看,自摸也应该算是一种性行为,只不过这种性行为不是传统cha入式的。再进一步地探索,你会发现还存在一种性行为叫“交互式自摸”,而这种性行为比传统的自摸让人感觉更好。
从字面意义上就可以看出,“交互式自摸”是指一个人进行自摸的时候,伴侣在旁边进行辅助性帮忙,或者直接是一个人帮助另一个人自摸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,这个“交互式自摸”的词语可能是我一时间拍脑袋首创的。
当两个人都不以自摸为耻的时候,交互式自摸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。
之所以说“交互式自摸”比传统的自摸让人感觉更好,是因为“交互式自摸”能够给对方带来一种类似DOI的不确定感。就比如,你开着车,要一路爬坡去往一个叫“膏潮”的城市,但是你把方向盘交给了另外一个人,你不知道车速什么时候会发生变化,你也不知道何时将抵达终点,这种陌生的失控感能够增加刺激感和快感。
除此之外,相比于传统的自摸,“交互式自摸”还提供了多余的手来触摸身体,开个玩笑来讲,对于女性而言,那么多敏感的点位两只手怎么能够用,伴侣要是能够额外提供两只手,肯定是受到欢迎的,如果还能提供一个嘴,那自然更是锦上添花的事。
同居后,依然有很多场景适合去“自摸”。如果妻子处于怀孕状态,双方担心伤害宝宝,采取“自摸”来释放性欲望就是很好的方式;如果疲惫的一方暂时无心思去满足情欲高涨的另一方,另一方就可以选择去自摸,也可以寻求对方辅助帮忙;另外,因为工作或是其他原因长期分居的情侣,也是需要“自摸”来解决生理需求的。
道理讲开了,其实很好被理解。但网络上依然有很多人控诉“有对象还自己解决”的行为,觉着自己被伤害了,觉着对方不爱自己了,觉着对方的这种行为是对自己的羞辱,这些想法应该被摒弃掉。
甚至可能还会有这样的情形出现,在双方并不愉快的DOI后,一个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满足,直接当着另一个人的面气鼓鼓地自摸,那床上的另一个人是不是就要气炸了呢,觉着自己不行?其实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去帮助,来化解不愉快的气氛。
要清楚地明白,并不是每一场DOI活动都能够顺利进行,也并不是双方总能同步地在情绪上和身体上达到性渴望的点,床上的事情也是需要双方互相包容和帮助的。
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,拥有个人独有的意志,一个人的意志不可能时时刻刻顺从另一个人的意志,在合法的场景下,何时选择DOI,何时选择自摸,都是一个人自由支配自己身体的表现,而这些行为不应被指责。
人好好地生存于世很不容易,但对于相对健全的人来讲,自摸是最容易也是零成本能够在片刻内取悦自己身体的一种方式。工作累了,不想花费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DOI,又想释放情欲,那就去自摸吧;有点失眠睡不着,却拉不起来枕边人陪着自己DOI,那就去自摸吧。相信我,这些都没什么关系。
正像潘绥铭的调查数据显示的那样,有对象还自己解决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双方的“性福”,一起DOI很好,分开自摸也行,这也是伴侣关系融洽的表现方式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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